1、原创作品比赛(戏剧、曲艺类)
1.戏剧类:演出时间不超过15分钟,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
2.曲艺类:曲艺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
3.参赛作品应为在2015年深圳市第十二届“鹏城金秋”艺术节结束以来、未在省级以上相关比赛中获奖的原创作品。要求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主题鲜明、内容健康、题材新颖、有时代气息;突出深圳特色和岭南特色;创作倾诉家国情怀、彰显民族正气、传递社会正能量的优秀作品
4.各承办单位要集中资源重点打造戏剧、曲艺类作品各2个,直接进入原创作品比赛市决赛,每个演员最多代表两个作品参赛
5.曾获文化部“群星奖”的团体可单独报送一个作品进入市决赛,报名时须提供获奖证明
6.原创作品比赛结束后举办专家点评会,组织比赛评委针对参赛作品进行点评、辅导,进一步提升作品质量和主创人员的编、创、表演水平
2、市民"晒艺大舞台"活动
1.结合深圳“藏艺于民”的特点,继续举办“市民晒艺大舞台”活动。参赛节目不限艺术门类,可以艺术化呈现于舞台上即可,个人及团队均可参与。通过活动为有文艺特长的市民提供展示舞台,挖掘民间演艺人才,为今后深圳的群众文艺精品创作和公共文化服务开展储备优秀的团队和人才。
2.参赛节目内容要求健康向上,传递时代正能量,赛事不分组别,参赛团队总人数不超过25人;语言、戏曲类节目不超过8分钟,其他类节目不超过5分钟。为了更好挖掘新的艺术资源与人才,个人及团队不得连续两届以相同的节目内容参赛。
3.活动分三个阶段举行:各街道海选(周赛)、各区复选(月赛)、全市决赛。市、区、街道联动,充分发动,各区所设海选点不少于辖区街道数量的一半。各承办单位要充分挖掘本辖区的才艺资源,寻找才艺达人,并认真组织参赛。
4.街道海选评委由所在区馆统筹、组织;各区复赛评委由“深圳市文化馆联盟”统一选定。
5.入围市决赛节目可采用评委现场评选与组织媒体观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6.市决赛将评出10—15个金奖节目,经过整体打磨、提升后进入总决赛,并最终评选出3个“鹏城之星”。
7.增强与市内外媒体合作,对活动初赛、复赛进行及时宣传报道提升活动影响力;制作赛事推广宣传片,便于各区、各媒体广泛宣传;加强与自媒体、新媒体合作,借助新媒体平台拓展活动影响范围。
3、广场舞大赛
1.形式包括: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国家第一至六套健身秧歌,深圳秧歌,自选广场舞;
2.各参赛队人数不少于20人、不超过36人;各队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不得多头参赛;每个参赛者最多可同时参加2支参赛队;
3.每支队伍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伴奏音乐统一CD格式播放;
4.自选(自编)舞蹈动作要适合参赛者的年龄特点和身体运动水平,不鼓励编创高难度技巧动作和危险动作。
5.广场舞初赛由各区自行组织评选,各区推荐不超过3个优秀节目进入市总决赛。
4、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
1、参赛对象:
专业组:省级以上美协、书协会员,公(私)立文化艺术机构专职艺术工作人员及大专院校艺术类师生。
非专业组:本市18周岁以上的美术、书法爱好者。
2、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应为在深圳市第十三届“鹏城金秋”艺术节结束以来创作的内容健康、题材新颖、有时代感的作品。需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提倡反映深圳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日新月异的变化,反映百姓生活内容,展示深圳人民勤劳乐观、激情时尚的精神风貌。
3、参赛作品规格
美术:国画、书法、油画、版画、水彩画等画种均可参展,所有作品均需装裱。
1)国画、书法:不超过6尺宣,以中堂、挂轴为佳,奶白绫子装裱,装裱后高不超过2.4米,边框米木色或白色;
2)油画:横、高不超过1.8米,装裱木色或白色边框;
3)版画、水彩画:不超过1开纸,装裱木色或白色边框;
4、其它相关要求
1)需填写作品信息卡并贴于作品背面,注明作品名称、创作时间、作者姓名、年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编。
2)由各区文化馆及专业团体统一送稿,并制定作品清单。
3)若专业组往非专业组投稿,一经查出将取消比赛资格。请各区在初评时甄别好参赛者资格。
5、作品报送及评审
1)各区文化馆对选送作品进行复评,精选美术类专业及非专业作品各20—30幅,书法类专业及非专业作品各20—30幅报送组委会。
2)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终评,共评选出美术、书法类专业及非专业类作品金、银、铜奖及优秀组织奖、组织奖若干。
5、"深圳人拍深圳"——优秀摄影作品展
通过深圳人看深圳、深圳人拍深圳,关注深圳的自然景观、生态环境、社会生活、民俗风情等,通过镜头展示改革开放成果、记录日新月异的城市变化和美好幸福的现代生活。获奖优秀作品将赴各区巡展。
1.参赛作品应为在深圳市第十三届“鹏城金秋”市民文化节结束以来的新作品,黑白、彩色均可,每人选送作品数量限八幅,单幅或组照(限四至六幅)均可,每幅作品不低于JPG格式3M;
2.投稿作品须注明题目、拍摄地点和时间、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及地址邮编。
6、闭幕式暨优秀作品展演
组织“原创作品比赛”(戏剧、曲艺类)和“市民晒艺大舞台”获奖优秀作品举办颁奖晚会,对本届文化节筹备、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为本届获奖作品、单位和个人进行颁奖,旨在展示活动成果、总结活动经验和鼓励工作先进,通过晚会宣传我市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将文化节的优秀成果惠及大众、丰富基层市民文化生活的。
参赛四点要求
1、参赛人员应年满18周岁并在我市工作、学习或居住,参赛人员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参赛单位和个人可就近向所在辖区街道文化站(文体中心)、或区文化馆(文体中心)报名;
3、各区集中评选出静态艺术类优秀作品;
4、参加决赛节目(作品)报送要求
各承办单位须按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各项目初、复赛组织,认真填写“节目(作品)申报表”(附后),加盖公章后按时报送市组委会执行办公室。
活动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初赛、复赛阶段
9月20日前,各区完成广场舞参赛节目的选拔、推荐工作;完成“市民晒艺大舞台”的报名、初赛工作;
9月28日前,各承办单位完成“戏剧、曲艺类”原创作品创作及推荐工作;
9月28日前,各区完成静态艺术类评选工作,并将选拔出的优秀作品报送市组委会执行办公室;
10月16日前,各区完成“市民晒艺大舞台”复赛工作,及时将选拔出的优秀节目报送市组委会执行办公室;做好本区、本系统开展活动的相关材料(方案、视频、照片)汇总工作。
二、决赛阶段
9月底,结合国庆68周年举行第十四届“鹏城金秋”市民文化节开幕式暨广场舞决赛。
10月中下旬,由市文化馆牵头实施“原创作品比赛”专场和“市民晒艺大舞台”决赛、总决赛;由深圳书画艺术学会牵头实施美术、书法类作品终评;由市艺术摄影学会牵头实施摄影类作品终评。
三、总结、颁奖阶段
11月上旬,举行本届文化节闭幕式暨优秀节目展演,让更广泛的民众共享我市公共文化建设成果,同时总结表彰先进总结不足,为今后举办市民文化节积累经验。
奖励办法
1、创作奖:针对“原创作品比赛”及“静态艺术类”作品分门类设金、银、铜奖;
2、节目奖:针对“广场舞”设金、银、铜奖;针对“市民晒艺大舞台”设金、银、铜奖和“鹏城之星”奖,
3、组织奖:设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奖两项。承办单位圆满完成承办任务,组织工作成绩突出,授予优秀组织奖;在本届文化节中,组织工作及比赛成绩优秀的单位,授予组织奖;
4、个人奖:对在本届文化节中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授予“先进工作者”;
所有获奖个人和单位由市组委会颁发奖杯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