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现光明新区群众文化风采,提升市民文化底蕴,共同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我馆现举办"光明新区2018年群众文学作品征文评选活动",此次征文活动以光明新区群众文化为切入点,运用论文的形式,对光明新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相关内容、基本现状、发展思路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意见;
主办单位: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
承办单位:光明新区文化馆
协办单位:深圳市百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光明新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征文主题:展现光明新区群众文化风采,提升市民文化底蕴,共同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征文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
征文形式:
1.论文:此次征文活动以光明新区群众文化为切入点,运用论文的形式,对光明新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相关内容、基本现状、发展思路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意见;
2.散文、诗歌、小说等:参选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赋予正能量。诗歌包括古体诗和近体诗,歌词可以为入乐词和不入乐词;小说必须为短篇小说(不超4000字),散文包括包括杂文、随笔、游记等。
参赛对象:在新区学习工作生活的广大市民群众(不分年龄、性别均可参加)。
征文要求:
1.征文题目由作者自行确定,严禁抄袭,文体篇幅不超过3000字。征文一律使用A4纸排版,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居中;副标题使用仿宋小三号字,居右;正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固定行距23磅。
2.为方便征文的匿名评审,在正文中不体现作者姓名、单位等可以辨认作者身份的信息。
3.此次活动参评作品曾在市级及以上宣传文化部门举办的活动中获得奖项的,均不能参与本次评比活动。
4.为了方便市民投稿,来稿者只需要把电子稿发送到指定投稿邮箱即可,投稿时注意把稿件分为两份(其中一份必须附上作者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另一份不得体现作者个人的信息资料)。
5. 凡参赛作品使用权归承办单位(深圳市光明新区文化馆),包括出版、展览、专题CD、专题网站使用等;活动最终解释权由承办单位(深圳市光明新区文化馆)所拥有。
征文活动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宣传阶段
在新区政府在线、文化馆官网及相关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推文宣传征稿;在各类写作平台、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征文。通过邮件的方式收集征稿,截稿时间暂定为即日起到 4 月30 日截止。
(二)收集稿件评审阶段
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征文评审工作小组对选送的征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召开征文评审会,评审时长为一个星期。
(三)颁奖、优秀作品公示阶段
5 月中旬,活动结束,通过文化馆宣传栏、公众号将评审的最终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一个星期,公示后对评选出优秀的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将获奖作品整理成书籍出版,并发放至市、区、办事处相关部门及各街道。
奖项设置:
一等奖 3 名,奖金为 2000 元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 6 名,奖金为 1500 元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 9 名,奖金为 800 元并颁发证书;
优秀奖 9 名,奖金为 300 元并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