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文化馆-为市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公益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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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第八届少年儿童歌曲创作与推广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7 信息来源:光明区文化馆 浏览次数:456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座谈会上关于“推动和繁荣文艺创作”的讲话以及《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结合《深圳文化创新发展2020(实施方案)》规划,努力推动“文化强市”战略和“音乐工程”建设,繁荣少儿歌曲创作,推出更多优秀少儿歌曲作品、挖掘和培养优秀少儿歌唱人才,提高少年儿童综合素质,丰富少儿校外文化生活,营造关心少儿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经研究,定于2019年举办“深圳市第八届少年儿童歌曲创作与推广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19年5月——2019年12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深圳市群众文化学会

    深圳市音乐家协会

    深圳市教育学会

    协办单位:

    深圳市文化馆

    深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深圳市少年宫

    深圳市中艺艺术交流中心

    支持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深圳市报业集团

    支持媒体:中国文化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晶报、深圳晚报、深圳电视台、深圳电台、深圳文化服务网、深圳群文网

    为加强本届活动的协调和组织工作,特成立活动组委会,由下列成员组成。

    主  任:陈金海(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合远(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副主任:张杰(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巡视员)

    王国猛(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

    委  员:黄海华(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文明处处长)

    胡滨(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文艺处调研员)

    陈朝龙(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文化处处长)

    曾  昶(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文化处副处长兼

    深圳市文化馆常务副馆长)

    姚  峰(深圳市音乐家协会主席)

    杨素贤(深圳市群众文化学会会长)

    刘兴范(深圳市文化馆馆长)

    宋  卫(深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馆长)

    秘书长:杨素贤(兼)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主办、承办、协办单位选派领导及业务人员组成。

    三、原创歌词、歌曲征集:

    1、征集时间:

    从2019年5月30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止。

    2、征集范围:

    由国内作者在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期间创作的,没有版权争议的原创少儿歌曲、校园歌曲与歌词、童谣作品。欢迎深圳市中小学校师生投稿参与。

    3、参评作品要求:

    (1)反映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充满时代气息、地方特色;

    (2)贴近儿童生活,体现童心童趣,易于传唱;

    (3)歌曲(歌词)、童谣题材、风格、形式不限;

    (4)每位作者投稿不超过5件。

    4、投稿方式:

    登录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 http://www.szwtl.gov.cn、深圳市群众文化学会网站http://www.smca.net.cn,下载本通知和《深圳市第八届少年儿童歌曲创作与推广活动参评作品申报表》,并按要求把填好的表格附上参评作品(按A4纸规格打印),发送电子邮件至深圳市少年儿童歌曲创作与推广邮箱(szsegq@126.com),或以邮寄方式将作品及申报表(附电子版)邮递至活动组委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1001

    邮编:518001

    深圳市群众文化学会联系人:幸剑雄、林丽红,联系电话:83616338

    深圳市音乐家协会联系人:李婉萍,联系电话:25576306

    5、评选与奖励:

    (1)参评歌曲、歌词、童谣将分类进行评选。

    (2)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参评作品,分别评选出2019年深圳市优秀少儿歌曲(校园歌曲)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少儿歌词、童谣作品各不超过十首,以及优秀奖若干名。

    (3)入选一、二、三等奖的少儿歌曲(校园歌曲)和十首优秀歌词、童谣作品的作者,将由活动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创作稿费;入选优秀奖的歌曲、歌词、童谣作者,则颁发证书。

    (4)入选优秀歌词作品,由活动组委会推荐给深圳作曲家进行选用谱曲并参加下一届的歌曲评选;入选本届一、二、三等奖的歌曲(校园歌曲)和优秀童谣作品,由活动组委会推荐参加深圳市第八届少儿优秀歌曲、童谣专场演出和推广活动。

    (5)凡是被活动组委会推荐参加省级以上各类艺术比赛和评选活动的本届优秀少儿歌曲、歌词、童谣作品,一旦获得铜奖(三等奖)以上奖项的或被全国推广传唱的,组委会将另行给予奖励。

    四、优秀少年儿童歌手选拔

    1、报名及选拔时间:

    2019年7月1日至10月30日。

    2、选拔对象:

    深圳市5—17岁健康积极、热爱音乐的少年儿童。欢迎国内及港、澳、台地区适龄少年儿童报名参加。

    3、选拔方式:

    由活动组委会通过发文、媒体宣传及网上公布等形式,发动我市各中小学校、社会少儿艺术教育机构、文化馆(站)组织推荐适龄少年儿童参加,本市以及国内和港、澳、台地区的个人选手可到组委会公布的各报名点进行报名。报名截止后,由组委会按报名选手的年龄,划分为幼儿组、儿童A组、儿童B组、少年A组、少年B组、混合组共六个组别,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公开评选。

    4、奖项设置:

    (1)演唱奖:分组别设金、银、铜奖以及优秀奖若干名(具体另行通知)。

    (2)最佳少儿歌手:在金奖中评出1名最佳者,授予“2019年深圳市年度最佳少儿歌手”荣誉称号。

    (3)辅导奖:对获得铜奖以上少儿歌手的辅导老师授予“优秀辅导奖”。对获得“2019年深圳市年度最佳优秀少儿歌手”的辅导老师授予“2019年深圳市年度最佳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4)组织奖:对在本届活动中,组织工作和成绩突出的承办、协办单位将颁发优秀组织奖;对组织工作及成绩优异的承、协办单位和推荐机构、团体颁发组织奖。

    部分获奖歌手,将入选参加录制本届优秀少儿歌曲作品CD或MV。

    五、歌曲推广

    1、推广时间:

    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推广形式:

    (1)本届优秀少年儿童歌曲,由组委会统一向社会宣传;

    (2)组委会将本届入选优秀少儿歌曲作品录制CD,编印“优秀少年儿童歌曲册”并通过网络推广;

    (3)在深圳市内选出试点学校、校外少儿艺术教育机构、文化馆(文化站)以及公共文化场馆,开展少儿歌曲演唱和推广活动(另行通知);

    (4)举办2019年深圳市优秀原创少年儿童歌曲和优秀歌手颁奖盛典暨演唱会,通过电视媒体支持和参与,面向社会推广优秀少儿歌曲作品;

    (5)举办演唱会,传唱本届和往届的优秀歌曲和童谣作品,宣传深圳市少年儿童歌曲创作与推广活动;

    (6)通过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以多种渠道和形式、宣传推广优秀少儿歌曲、童谣。

    六、活动经费

    深圳市第八届少年儿童歌曲创作与推广活动经费主要是申请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资助。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筹措。欢迎社会热心人士和企业支持与赞助。

    七、其他说明

    1.参评歌曲、歌词及童谣必须是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并且没有著作权和版权争议,如有争议,投稿者应承担全部责任;

    2.活动组委会对所有入选作品的音像、录像、图片资料等拥有使用权、播出权、出版权、发行权;

    3.投稿者请自行备份参评作品,组委会不予退稿;

    4.本活动组委会将保留对本届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请各单位积极发动作者开展少儿歌曲、校园歌曲和歌词、童谣创作,并积极参与推广活动,共同做好宣传,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附件:报名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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