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第二届“光明杯”手机摄影大展活动的项目采购公告于3月16日-19日在光明区文化馆官网公告,并于3月20日在深圳市光明区振明路9号文化馆A座209室评审,经评标小组评审确定中标人,现公示结果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全国第二届“光明杯”手机摄影大展
二、采购方式:综合评分
三、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名称:深圳市艺术摄影学会
学会法定代表人:苏伟明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95号市群众艺术馆
四、中标金额:47万元
五、评审小组成员:胡慧茹、曾静灵、陈诗韵
六、本公告有效期自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3月25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限期内向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永丰 联系电话:0755-21385365
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