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光明杯”全国手机摄影大展活动的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2
信息来源:光明区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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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项目名称:第三届“光明杯”全国手机摄影大展
2.标的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3.项目预算:49万人民币(高于此价格无效)
4.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须包含举办活动资质(提供合法有效的证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深圳企事业社会团体营业证照未反映经营范围,须提供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关于供应商经营范围查询结果的凭证);
(2)具备丰富的全国摄影比赛征评和策展经验,具有国家到省市区多层级的摄影组织机构合作优势;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5.警示条款: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有权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单位采购活动的风险。
6.答疑事项:2021年3月5日18时前凡有任何疑问的,请径向我单位咨询,逾期不予受理。
7.采购时间:所有文件应于2021年3月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交到我单位,邮件以寄出邮戳为准。
8.评审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1年3月8日17时 (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光明区振明路9号光明区文化馆A座206室进行评审。
9.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振明路9号光明区文化馆A座209室
邮政编码:518106
咨询电话:0755-21385326 彭老师附件:采购需求.docx
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