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节共设全市性重要活动共25项,即“六项活动、十九项比赛”。六项活动是开幕式、“行走鹏城 感受深圳”惠民活动、全市劳务工读书成才巡回报告会、外来青工文体节图片展、“创建服务全国外来工(农民工)公益文化品牌活动”专题研讨会、获奖节目巡演暨闭幕式;十九项比赛活动是外来青工歌手大赛、才艺大赛、摄影大赛、美术大赛、书法大赛、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打工文学大赛、羽毛球混合团体赛、跳绳比赛、乒乓球竞赛、趣味体育比赛、拔河比赛、三人篮球赛、业余定向赛竞赛、登山比赛、棋类挑战赛、趣味沙滩排球比赛、广场健身舞比赛(文化类具体内容及见附件)。
本届文体节各项活动参赛对象原则上为在深工作的18—50岁非深户籍人士(不包括在各类文化演艺公司、培训机构中从事文艺表演、培训的专业人员),报名方式及条件详见各分项目活动方案。本届文体节将通过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官方网站(http://www.szwtl.gov.cn/)、深圳数字文化馆(https://www.szmassart.com/)、“深圳市文化馆”微信公众号、“深圳市光明新区文化馆”微信公众号发布活动各项信息。
根据深圳市外来青工文体节组委会有关要求,青工歌手、才艺、美术、书法大赛由各区组织初赛,并将晋级选手报至市组委会统一决赛,现将光明赛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
(一)参赛范围。凡在新区工作的18—45岁外来青工(非深户籍),不分性别、地域,均可在新区报名参赛;获得2016年深圳市第十二届外来青工文体节歌手、才艺、器乐、舞蹈、美术、书法大赛金奖的选手,不得报名参赛。
(二)报名资料。参加比赛选手需提交下述材料:
1.如实、认真填写《报名表》;
2.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单位工作证(或工牌)扫描件/照片一份(晋级决赛时需验原件)。
二、比赛要求及评选
(一)歌手大赛
1.选手要求。参加比赛选手每人(组)演唱一首歌曲(限时5分钟以内),曲目自定;初赛演出服装、化妆、伴奏带及餐饮、交通等均自备。决赛时交通、餐饮由新区安排,其他自备。
2.曲目要求。参赛选手演唱歌曲要求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内容健康、向上。为鼓励原创,演唱“第十二届外来青工文体节”结束以来由我市作者新创作的歌曲将给予适当加分。
3.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7日止
4.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发送至光明新区文化馆邮箱ggsyjwhg@szgm.gov.cn。大赛免收报名费。
5.光明新区初赛时间及地点:5月9日19:00,光明新区文化馆会堂。
6. 决赛名额分配:比赛分独唱和组合两个组别。通过初赛,光明赛区选拔出总计不超过6人(组)进入市决赛。
7.奖项设置:每个组别分别评出金、银、铜奖,设奖比例为金奖20%、银奖40%、铜奖40%,获奖选手(组合)将获得奖金和证书。“文体节”市组委会将结合工作部署,从获奖歌手中择优参加本届“文体节”歌手大赛颁奖晚会演出,所有获奖歌手现场领奖;从获奖歌手当中择优参加“文体节”闭幕式演出、推荐参加省文化厅主办的“同饮一江水”广东省打工者歌唱大赛,及其他演出、宣传活动。
8.决赛时间:
(1)第一场:5月20日下午2:00开始(暂定)
(2)第二场:5月20日晚上7:00开始(暂定)
9.决赛地点:龙华文化广场(龙华区龙华街道东环二路与梅龙路交汇处)
10.颁奖晚会:
深圳市第十三届外来青工文体节歌手大赛颁奖晚会暨“音为有你”青工音乐基地大型青工歌手公益演唱会:
时间:5月21日晚上7:30---9:30(暂定)
地点:龙华文化广场
11.联系人:
(1)初赛:王老师,21385326
(2)决赛:邓老师(13600143733、28106041)
(二)才艺大赛
本届文体节才艺大赛分舞台表演(舞蹈、器乐、戏曲等)和民俗文化两大类。
1.舞台表演类
(1)选手要求。参加比赛选手每人(组)表演一个节目(舞蹈、器乐、魔术、杂技、戏曲曲艺等),限时5分钟以内,曲目自定;初赛演出服装、化妆、伴奏带及餐饮等自备。决赛时交通、餐饮由新区安排,其他自备。
(2)节目要求。参赛选手表演节目要求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内容健康、向上。为鼓励原创,表演“第十二届外来青工文体节”结束以来由我市作者新创作的舞蹈、曲目、戏曲曲艺等将给予适当加分。
(3)决赛名额分配
通过初赛,光明赛区选拔出总计不超过4人(组)进入市决赛。
2.民俗文化类
(1)选手要求。参加决赛选手每人(组)现场展示手工技艺,服装、化妆、技艺展示所需材料及餐饮等自备。决赛时交通、餐饮由新区安排,其他自备。
(2)技艺要求。参赛选手展示技艺应为各级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要求技艺及其制品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
(3)决赛名额分配
通过初赛,光明赛区选拔出总计不超过4人(组)进入市决赛。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7日止
4.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发送至光明新区文化馆邮箱ggsyjwhg@szgm.gov.cn。大赛免收报名费。
5.光明新区初赛时间及地点:5月9日19:00,光明新区文化馆会堂。
6.决赛安排:决赛时间地点待定。
7.奖项设置:舞台表演类和民俗文化类分别评出金、银、铜奖,设奖比例为金奖15%、银奖20%、铜奖25%,获奖选手(组合)将获得奖金和证书。“文体节”市组委会将结合工作部署,从获奖选手当中择优参加“文体节”闭幕式演出及其他演出、宣传活动。
8.联系人:
(1)初赛:王老师,21385326
(2)决赛:吴老师(13510331028,18665387363)
(三)美术大赛
1、活动安排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5月2日止
作品送至:光明新区文化馆A座209室
决赛评选时间:2016年5月11日—5月15日
展览时间:2016年5月28日至6月10日
首展地点:龙华区观澜美术馆展厅(暂定)
巡展地点:待定
2、征稿作品规格
(1)常规绘画作品:包括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版画等平面作品,尺寸不能小于四开纸,最大的长宽不能超过两米,不收立体作品和电子稿。
(2)漫画作品:漫画、卡通画等单幅或组画的平面作品。作品尺寸的长宽不低于A4纸大小,单幅作品不大于对开纸大小;组画的作品数量不超过4幅;电子档作品的分辨率不小于300dpi。
3、参赛要求
(1)本次美术大赛主题不限,表现形式不拘,但内容必须健康、积极、向上、阳光;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如有抄袭或直接转载他人作品,一经发现,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2)所有参赛作品请勿装裱,在作品背面右下角贴好参赛作品卡(详见附件),工整注明作品名、作品类别、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名称、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3)同一作者不可同时兼得同一类别等级奖(金、银、铜、优秀)。
(4)各参赛单位于作品展览完毕后一个月内自行前往观澜美术馆领取,逾期不退作品,落选作品不退稿。
(5)各参赛单位或个人一经投稿,即视为认同本次赛事所有征稿要求,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4、征稿办法
初选后光明新区报组委会的名额为:常规绘画作品30件、漫画作品20件;为做好参赛人员资格把关工作,投稿需附身份证复印件。
5、作品评选
(1)作品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赛由深圳市龙华区文化体育局组织专家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获奖作品名单和代表作将在市级媒体及相关刊物刊登。
(2)奖项设置
绘画作品:金奖2幅,银奖6幅,铜奖10幅,优秀奖20幅。
漫画作品:金奖2幅,银奖6幅,铜奖10幅,优秀奖20幅。
获金、银、铜、优秀奖作品均颁发奖金和证书。
6、作品展览
所有获奖人员于 2017年5月28日上午10点(暂定)在观澜美术馆举行获奖美术作品展览开幕式和颁奖仪式,展览持续至6月10日。同时制作一定数量的获奖作品集,免费赠送至各区大型工业园。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林老师,21385326
(四)书法大赛
1、活动安排
(1)初赛时间:即日起至5月12日止
(2)作品送至:光明新区文化馆A座209室
(3)决赛资格审查:5月17日至19日
通过初赛选拔的作品统一交由大赛执行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予以取消参赛资格。
(4)决赛时间:5月25日
(5)优秀作品展: 6月上旬
首展地点:大鹏画院美术馆
巡展地点:待定
2、作品内容
抄录名言警句、精辟论述选段,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句等。
3、作品规格
(1)毛笔(含篆刻)作品
书法作品形式不限,尺寸长不超过六尺,宽不超过55cm,要求竖幅。篆刻作品自行设计印屏,规格四尺开三(68cm×45cm)竖式,印蜕6—10方,并附边款2方以上。草书、篆书、篆刻须另附释文。
(2)硬笔作品
硬笔作品一律用标准八开纸(38cm×27cm)书写,白色或有色纸均可,纸面需平整无皱褶;书体不限,形式可多样,扇面、圆形等均可。
4、参赛要求
(1)所有作品勿装裱,并在作品背面右下角贴好参赛作品卡,要求字迹工整,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为做好参赛人员资格把关工作,投稿需附身份证复印件)
(2)各参赛单位或个人,请于作品展览完毕后15日内自行前往指定地点领取,逾期不退。落选作品不退稿。
5、决赛名额分配
通过初赛,光明赛区选拔出毛笔(含篆刻)、硬笔作品各6件进入市决赛。
6、奖项设置
(1)毛笔(含篆刻)作品
金奖2名、银奖6名、铜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
(2)硬笔作品
金奖2名、银奖6名、铜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
获金、银、铜作品均颁发奖金和证书,优秀奖颁发证书。
三、评委安排
(一)初赛评委由各区承办单位自行选定,大赛执行办公室将组织1-2位专家作为固定评委参与初赛评审,以保障各赛区选拔标准和水平;
(二)结合全市各区比赛实际情况,执行办公室所选专家有权从落选选手(作品)中推荐较优秀者进入决赛,推荐名额总计不超过决赛总名额的10%;
(三)决赛评委由各决赛承办单位提名并报大赛执行办公室审定后组成;
(四)比赛将严格按比赛规则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评选,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比赛成绩。
四、其他
(一)参赛选手所选参赛作品,有涉及版权纠纷者,请选手与版权所有者妥善解决,如有争议与本届比赛组委会无关;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林老师, 21385326
附件1.深圳市第十三届“外来青工文体节”青工歌手、才艺、美术、书法大赛通知(光明赛区)
附件5.深圳市第十三届外来青工文体节全国“外来青工风采”摄影大赛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