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和体育中信息安全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二、项目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三、项目预算:25万元人民币(报价高于25万以上无效)
四、采购方法:综合评分法
采用综合评分的评标方法,定标结果由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和体育中心信息安全服务项目采购小组通过中心行政办公会议后共同评审、商定。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须包含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工程、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信息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资质等相关资质(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深圳企业营业执照未反映经营范围,须提供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关于供应商经营范围查询结果的截图);
(二)具备丰富的信息安全服务经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六、陪标责任:此项目不接受关联供应商同时投标,经查发现存在陪标现象,取消本次所有参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上报和追责。
七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报价要求: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八、警示条款: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和体育中心有权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单位采购活动的风险。
九、答疑事项:2021年11月16日18时前凡有任何疑问的,请径向我单位咨询,逾期不予受理。
十、请投标单位在2021年11月16日18时前凭借单位公司资质复印件与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相关材料。
十一、采购时间:所有文件应于2021年11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交到我单位,邮件以寄出邮戳为准。
十二、评审时间和地点:定于2021年11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与泉鸣路交汇处光明区图书馆6楼605进行评审。
十三、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与泉鸣路交汇处光明区图书馆6楼信息技术组
邮政编码:518106
联系人:邓工
咨询电话:0755-21099959
附件: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和体育中心2021-2022信息安全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和体育中心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