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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明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申报日期截至7月22日!

    发布时间:2022-06-04 信息来源:光明区文化馆 浏览次数:2473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政策,进一步保护、抢救我区珍贵历史文化资源,建立健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全面推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光明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

    (四)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五)具有鲜明特色,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有传承、活态存在,在光明区有较大影响。


    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总目录1份。

    2.申报报告:申报单位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交申报项目名单,并对申报项目名称、保护单位、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并附上所在辖区街道意见(盖章)。

    3.项目申报书。

    4.项目代表性图片和项目分布图。

    5.项目申报录像片及辅助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内容充实,表达准确,简介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2.申报录像片5-7分钟,将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 并达到技术要求。

    3.纸质材料:申报报告A4纸打印(一式1份),申报书文档统一以仿宋_GB2312小四号字体A4纸打印、代表性图片A4纸彩色印刷版(原件照片要求洗印粘贴)和项目分布图A3纸质彩色印刷版(申报书、代表性图片和项目分布图均为一式8份,其中原件3份、复印件5份),辅助材料(一式3份)及其他材料。 

    4.多媒体材料(统一拷贝至U盘,详见附件要求)

    ⑴申报报告和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本(WORD和PDF版本分别报送);

    ⑵项目代表性图片和项目分布图电子文本(JPG格式);

    ⑶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证明材料、保护单位承诺、传承人(群体)同意申报及参与保护工作声明书(PDF格式);

    ⑷项目申报录像片;

    ⑸其他音频、视频等有关资料。


    申报材料应突出申报者的精湛技艺,各项内容应如实填写。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示时,将公示推荐入选者的基本信息等,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入选资格。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用于评审和归档,不再退还。


    申报时限

    各意向申报单位须于2022年7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区评审小组办公室(光明区文化馆A座205室)。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合格、超时申报的,概不受理。

    联系人:赖老师

    联系电话:0755-21385326


    光明区第二批区级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申报材料,请扫描二维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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