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和体育中心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光公文体〔2021〕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项目名称:“绚丽光明”——2022年光明区文化馆文艺活动进基层暨“文明旅游”志愿服务行动
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三、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品文传学文体发展有限公司
四、中标金额:233700元
五、项目内容:
(一)舞台要求:配备文艺演出所需的设施设备,含舞台搭建、背景设计制作、灯光音响、麦克风、舞美等,提供不少于50张观众座椅。
(二)演出要求:配备专业演出团队(本次演出为志愿服务),演出质量达专业水平;演出内容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场演出时长不少于60分钟;配备摄影师于每场演出拍摄不少于30张高质量演出照片。
请投标方提供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演出的节目内容(至少18个节目可供挑选)、演出团体资质介绍(宣传、文化部门所颁发的奖项等)、舞台效果图等内容。
(三)展览要求:投标方须根据采购方要求,完成摄影作品征集,配备完成展览所需的设施,展板、展线,展出作品的印刷、装裱,制作展品信息卡等内容;安排专人完成展览的布、撤展、展品运输工作,作品安全保障工作。
请投标方提供展览布置效果图。
(四)物料制作:投标方须根据采购方要求,设计、制作符合主题的演出喷绘背景,节目单,展览前言和海报,展品信息卡。其中每场演出100份以上演出节目单。
请投标方提供设计样板。
(五)公司资质要求:本项目公司经营范围须符合文化活动策划、文艺演出策划等资质且配备相应资质的舞台、灯光音响等设施设备搭建、操作人员。请投标方提供营业资质信息。
六、其他内容:
(一)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二)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和体育中心
(三)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振明路9号A座204室
(四)联系电话:0755-21385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