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和体育中心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光公文体〔2021〕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项目名称:2022年光明区文化馆群众艺术公益培训成果展演活动
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三、中标供应商:深圳市鑫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中标金额:141870元
五、项目内容:
(一)舞台展演(1场,室内)服务要求
1.配备文艺演出所需的设施设备,含舞美设计、舞台布置、背景设计制作、灯光音响及相关的操作人员等;
2.配备专业演出化妆团队;
3.演出时长不少于90分钟;
4.配备三台机位录播(1080p以上MP4格式),并制作1分钟以内短视频;
5.演出现场需配备照片直播服务;
(二)静态展览(1场,室内)服务要求
1.装裱作品:投标方须根据采购方要求,完成不少于100幅书画作品的装裱工作;
2.其他:配备完成展览所需的设施,展板、展线,展出背景和前言等的印刷,制作展品小画册等内容;安排专人完成布展、撤展及作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物料制作:投标方须根据采购方要求,设计、制作符合主题的演出节目单(不少于100份),展览前言和海报等。
六、其他内容:
(一)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二)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和体育中心
(三)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振明路9号A座204室
(四)联系电话:0755-21385393
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和体育中心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