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文化馆-为市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公益文化活动
搜索
走进场馆
文化馆常年为市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公益文化活动,是群众享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阵地。
走进场馆
  • 本馆概况
  • 组织机构
  • 免费开放
  • 人才队伍
  • 新闻资讯
  • 采购公开
  • 政策法规
  • 光明区文化馆2023年度全民艺术普及成果展演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5 信息来源:光明区文化馆 浏览次数:4882

    根据 《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和体育中心财务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深光公文体〔2023〕4号 )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项目名称:光明区文化馆2023年度全民艺术普及成果展演
    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三、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悦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中标金额:149780元
    五、项目内容:
    (一)项目要求:为更好的展现本年度培训成果,拟于12月(具体时间待定)举办光明区文化馆2023年度全民艺术普及成果展演。本项目分别为舞台展演及静态展览两个部分。
    (二)主要服务内容:
    1.舞台展演(1场)服务要求:
    (1)舞台:配备文艺演出所需的设施设备,含舞台造型设计制作及安装、舞台布置、背景设计制作及安装(含舞台整体设计及LED屏等),且演出时长不少于90分钟;
    (2)灯光:需配备全彩LED帕灯20台或以上、光束灯16台或以上、切割灯16台或以上;
    (3)其他:根据具体节目配备胸麦、电容麦、提供LED屏素材、暖场音乐等;
    (4)人员要求:执行导演1名、主持人1名、驻点人员1名,根据灯光音响数量配置相关的操作人员和专业演出化妆团队;
    (5)摄录要求:配备三台机位高清专业级摄影机,成片视频(1080p以上MP4格式),并制作1分钟左右短视频(并于24小时内交予主办方)。每个节目单独剪辑,还需加活动主题字幕、活动花絮及节目名称、表演者等相关字幕。演出现场需配备照片直播服务(并于24小时内将所拍照片原图交予主办方)。
    2.静态展览(1场,室内)服务要求:
    (1)配备完成展览所需的设施,展板、展线等,安排专人完成布展、撤展及作品安全保障工作;
    (2)展期不少于两个月。
    3.物料制作要求:设计、制作符合主题的演出节目单(不少于600份),主题展览的背景和前言等印刷,制作展品画册;参演和参展证书(数量待定)等。
    六、其他内容:
    (一)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二)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和体育中心
    (三)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振明路9号A座204室
    (四)联系电话:0755-21385393



    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和体育中心                      
    2023年9月25日                                     

    Copyright@2016 光明区文化馆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43132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