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钢琴房为文化馆公益性质的活动场所,供群众免费使用。使用者应遵守文化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导。
二、使用钢琴房需提前预约,且必须按时签到。如有特殊情况需取消预约,需在预约系统中提前操作。预约后需出示预约记录,完成定位签到或扫码签到后方可使用。个人组织的团体活动,必须经过馆方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使用。
三、爱护室内设施设备,须熟悉钢琴的功能和操作方法,按规定程序操作,轻拿轻放,不得损坏,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蓄意损坏者除赔偿外,将严肃处理。严禁吸烟、饮食、明火,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涂乱画,保持室内整洁。
四、借用功能室期间,不得进行私人教学等活动,禁止向任何人收费,严禁开展直销、传销和宗教等活动,违者将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五、我馆优先安排馆内活动或培训课程,在此期间不接受个人或团体借用。
六、使用功能室结束后,做到人走关电、关空调、关窗、关门。本功能室不提供物品保管服务,请带走个人随身物品,如有遗漏需于三天内到文化馆领取,逾期概不负责。
七、功能室内设备外借必须经过馆方审批。
八、在使用功能室期间,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请保持冷静,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进行疏散和应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