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文体教育局关于印发光明区社区广场舞辅导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光文教〔2017〕126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结合2018年度实施的实际,在光明区范围开展了2018年度 “社区广场舞辅导员”评优工作,共评出李桂娇、杨满华等14名先进广场舞辅导员;李耀华、唐金花等28名优秀广场舞辅导员。现将符合有关要求的名单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不用真实姓名反映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我们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调查申报人属实未达到认定标准的,取消该申报人申报资格。
公示时间:从2019年1月2日至1月4日止
受理单位: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地 址:光明区公明办事处振明路9号
联系电话:21385393;传真:21385316
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