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文化馆-为市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公益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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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馆常年为市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公益文化活动,是群众享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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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关于光明区图书馆七楼档案室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3 信息来源:光明区文化馆 浏览次数:2585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关于光明区图书馆七楼档案室建设项目
    二、标的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三、项目预算:35万人民币(报价高于35万以上无效)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具有本项目装饰工程类、消防工程类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如企业营业执照未反映经营范围,须提供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公司所在地关于供应商经营范围查询结果的截图)。
    (二)投标人法人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投标报名的,须额外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人须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
    (四)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投标人需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证书的认证/注册范围包含: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六)投标人需同时提供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相关业绩案例及履约情况;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八)陪标责任:此项目不接收供应商同时投标,经查发现存在陪标现象,取消本次所有参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上报和追责。
    五、警示条款: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有权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单位采购活动的风险
    六、答疑事项:2021年7月28日18时前凡有任何疑问的,请径向我单位咨询,逾期不予受理。
    七、采购时间:所有文件(一式三份)应于2021年7月29日18时 (北京时间)之前交到我单位,邮件以寄出邮戳为准。
    八、评审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1年7月30日16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光明区振明路9号A座206室进行评审。
    九、如果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详细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振明路9号A座206室
    邮政编码:518106
    联系人:黄工
    传真电话:0755-21385316、13424212522

    附件:项目需求.docx

    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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